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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烟系统组件之挡烟垂壁
编辑:2021-11-10 21:39:14
一、定义:
挡烟垂壁: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二、适用范围:
1、当民用建筑内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直挡烟垂壁。
2、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人防工程内需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5、需设置排烟设施的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 0.5m的梁划分。
三、设置要求:
1、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的规定高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三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2、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3、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应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四、联动控制设计: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五、安装要求: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1.5m之间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
六、调试要求:
1、单机调试:
(1)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按钮进行开启、复位试验,挡烟垂壁应灵敏、可靠地启动与到位后停止,下降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拟火灾,相应区域火灾报警后,同一防烟分区内挡烟垂壁应在60s以内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3)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后应能将状态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2、联动调试:
(1)活动挡烟垂壁应在火灾报警后联动下降到设计高度;
(2)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调试数量:全数调试
七、验收要求:
手动功能验收:活动挡烟垂壁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复位,动作信号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检查数量:各系统按30%抽查。
八、维护管理:
每季应对活动挡烟垂壁进行一次功能检测启动试验及供电线路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单机调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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